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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申请版主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qqatbhsja00902    时间: 2013-12-27 18:40
标题: 申请版主
我一定会永远支持逍遥!


作者: w910621    时间: 2013-12-27 19:53
通过,实习时间 15天 15天后再来申请转正。期间要活跃版内气氛,包括发帖和回复新帖,还有每个月必须保证在线时间30小时 管理次数30次 发表主题帖30次 加油干吧

作者: 立正去上课~!~/    时间: 2013-12-27 22:31
恭喜你成功,好好干哦,多支持逍遥

作者: qqatbhsja00902    时间: 2013-12-28 08:21
立正去上课~!~/ 发表于 2013-12-27 22:31
恭喜你成功,好好干哦,多支持逍遥

好的好的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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