逍遥论坛

标题: 申请版主,请大家同意!谢谢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逍遥-温局温段    时间: 2012-12-11 17:45
标题: 申请版主,请大家同意!谢谢
我想当实习版主,请大家接受我!谢谢
作者: w910621    时间: 2012-12-11 17:51
由于您有被警告的不良记录,考察期为1个月 请一个月之后来申请转正 必须要有自己的作品哟
作者: 牵着你的左手    时间: 2012-12-11 18:12
加油,好好努力吧{:soso_e130:}
作者: 成局成段    时间: 2012-12-12 12:22
看好你哦?{:soso_e113:}
作者: Allen    时间: 2012-12-12 16:56
楼主 我看好你噢




欢迎光临 逍遥论坛 (https://www.xyyao.com/) Powered by Discuz! X3.2